潘佩超律师简介
潘佩超、男、1962年7月出生,汉族,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人,法学本科
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;
1992年9月在灵璧县经济律师事务所工作;
1995年10月至今在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工作;
2004年9月-200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学习;
2007年至今担任山石律师事务所主任,高级合伙人。
灵璧县县委、县政府法律顾问,灵璧县工商联副主席、宿州市仲裁委仲裁员,安徽省律协企业破产与重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宿州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、灵璧县企业家协会副会长。
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、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、安徽省律协企业破产与重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宿州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、灵璧县企业家协会副会长。
曾任“宿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”、荣获省“第三届非公有制社会主义建设者”表彰、荣获市律师行业“先进典型”称号。
2020年1月获得安徽省公司法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证书。
本所自2007年入选安徽省第一批破产管理人名册以来,由本人主办已经办结和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和强清案件共11起,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本人主办的破产、强清案件有:
1、2008年“宿州汽车零部件厂(车桥配件厂)” 破产案;
2、2009年“安徽古井双喜葡萄酒有限公司”破产案;
3、2010年的“安徽润禾棉业有限公司”破产案;
4、2017年“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强清案;
5、“萧县同创农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”破产案、
6、“安徽省泗县皖宇门业有限公司”
7、“安徽永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”破产案
8、2019年“安徽省泗县惠丰面粉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”
9、“灵璧县通惠化工有限公司” 破产案;
10、2020年“安徽昊春包装有限公司”破产案;
11、2021年“灵璧新希望六和笑果饲料有限公司”破产案。 |